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成立于1996年,是本县可移动文物保护、传承、宣传、研究的重要基地,也是肃南县境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场所,也是裕固族文化宣传展示的重要窗口。2008年被列入全国首批免费开放的博物馆,成立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甘肃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甘肃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甘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等10项教育基地。
为充分树立我馆品牌形象,提升我馆社会影响力与品牌知名度,突出本馆特色,使肃南县民族博物馆各项工作具有鲜明统一的视觉呈现,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机构开展“肃南县民族博物馆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标识(LOGO)。
二、征集单位
主办单位:肃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
三、征集时间
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11日
四、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内容积极向上、构思精巧,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
2.突出肃南县民族博物馆的文化特色,体现创新性、艺术性,具有较高的辨识度、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主题鲜明、立意高远,能够直观清晰地传达肃南历史文化精髓。
3.标识应简洁、明了、大方,易懂、易识、易传,避免过于复杂抽象,标识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效果和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4.作品需考虑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在建筑装饰、导引标牌、文件、宣传用品、文创纪念品、制服设计、工作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5.要求原创作品,并附有作品名称及创意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寓意、创作背景等。
6.作品需提供电子版,统一为JPG或JPEG文件。投稿作品应备有设计图源文件(如AI等)供获奖后提供,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并配有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字体等)。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1.投稿者在文章下方下载肃南县民族博物馆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后扫描,随投稿作品发送至331254899@qq.com(亦为咨询邮箱)。投稿邮件应在标题处写明“肃南县民族博物馆LOGO征集+投稿者姓名/名称”。
2.每件作品应附有作品名称及创意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寓意、背景等。
3.作品征集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
1.征集结束后,本馆将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寓意、内涵、美观、可识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2.经过二次评审后最终选定获选作品。初次评选5个优秀作品入围,再在入围的5个作品中进行第二次评选,最终确定1个作品。
3.对最终选定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LOGO作品,颁发证书及奖金5000元。
4.通过评选,若出现所有作品中无一达到馆方需求的作品,将放弃此次征集活动。
5.评选结果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奖励奖金以作品为单位颁发,由获奖投稿者领取后自行分配。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投稿者自行承担。优秀和入围作品需提交矢量图源文件(如AI等),并签署相关版权协议。如果不能提供源文件,将被视为弃权。
七、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关法律法规,主办单位认为,所有自愿提交作品的参展者已就提交作品的版权归属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表,也未申请专利或版权注册作品。未参加其他竞赛,也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入选的设计师保证参赛作品不会参与其他设计竞赛,也不会以相同作品的形式终身转让给他人。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排名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所有版权,除作者的署名权外,均归本次活动的组织者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有权重新设计、制作、出售、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活动的作品方案。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作者本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翻印、传播、摘录、出版、分发或许可使用该作品。
3.提交作品前,参与者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完全理解并同意,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博物馆对所有入选作品拥有选择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肃南县民族博物馆。
4.如有疑问可拨打13993663670(安女士)进一步咨询。